社會工作實習為本校社會工作學系學生之必修課程,目的係期望透過實習準備、機構實習以及方案實習,在學校與機構督導人員指引之下,有系統對大學四年所學社會工作知識與技巧有實地演練的機會,並整合專業知能、反思專業倫理、學習團隊合作,奠定從事專業社會工作之基礎。
學士班實習簡介
社會工作實習為本校社會工作學系學生之必修課程,目的係期望透過實習準備、機構實習以及方案實習,在學校與機構督導人員指引之下,有系統對大學四年所學社會工作知識與技巧有實地演練的機會,並整合專業知能、反思專業倫理、學習團隊合作,奠定從事專業社會工作之基礎。
實習安排
依本系課程規劃,學生應修畢「社會工作實習一」後,擇一選擇「實習二(暑期實習)+實習三(方案實習)」或「實習二+三(暑期與期中機構實習)」課程,修習完畢始能取得畢業資格。各實習課程實習流程與資訊詳如下說明:

實習目標 | .增進學生對人與社會環境的瞭解與關懷。 |
.發展學生專業和實務工作上自我覺知能力。 | |
.引導學生具備瞭解社會福利機構與社會工作實務的初步能力。 | |
.培養學生基本助人技巧。 | |
.協助學生選擇適合自己的實習機構,為機構實習作好準備。 | |
對象 | 本系二至三年級學生。 |
實習時間 | 大二下學期及大三上學期 |
實習必修學分 | 2學分 |
實習專題學分(選修) | 2學分 |
實習時數 | 108小時 |
實習內容 | 認識自我、社會福利機構參觀討論、助人技巧演練、機構實習前準備 |
實習目標 | .在督導人員指引下,學生投入實務工作環境, |
.有系統運用社會工作知識與技巧於實務服務中,體驗知識與行動之整合。 | |
.協助學生在實務工作環境中獲得激發,體會專業倫理之實踐與專業服務態度之養成。 | |
.鼓勵學生在實習過程中,澄清與確認社會價值觀念,培養和諧人際關係及敬業精神。 | |
.發掘個人社會工作專業領域之興趣與取向,強化領域學習深度,奠定就業或升學基礎。 | |
對象 | 學生已修畢人類行為與社會環境、社會個案工作、社會團體工作及社會工作實習一 |
實習時間 | 大三升大四暑假(7-8月) |
實習必修學分 | 2學分 |
實習專題學分(選修) | 2學分 |
實習時數 | 至少260小時 |
實習內容 | 於同一機構連續實習,以直接服務實習為主 |
實習目標 | .訓練學生具備設計、執行、評估社會福利服務方案的專業能力。 |
.培養學生具備領導、組織、協調、尋求社會資源、積極主動解決問題的專業能力與精神。 | |
.提供學生反思、整合、演練在校所學各種能力的場域與機會。 | |
對象 | 學生已修畢社會工作實習一、方案設計與評估課程 |
實習時間 | 大四上、下學期 |
實習必修學分 | 2學分 |
實習專題學分(選修) | 2學分 |
實習時數 | 至少260小時 |
實習內容 | 方案實習 |
實習目標 | .在督導人員指引下,學生投入實務工作環境, |
.有系統運用社會工作知識與技巧於實務服務中,體驗知識與行動之整合。 | |
.協助學生在實務工作環境中獲得激發,體會專業倫理之實踐與專業服務態度之養成。 | |
.鼓勵學生在實習過程中,澄清與確認社會價值觀念,培養和諧人際關係及敬業精神。 | |
.發掘個人社會工作專業領域之興趣與取向,強化領域學習深度,奠定就業或升學基礎。 | |
對象 | 學生已修畢人類行為與社會環境、社會個案工作、社會團體工作及社會工作實習一 |
實習時間 | 大三升大四暑假及大四上學期(7-1月) |
實習必修學分 | 4學分 |
實習專題學分(選修) | 4學分 |
實習時數 | 至少520小時 |
實習內容 | 於同一機構連續實習,內容涵蓋直接服務實習、方案實習或社區實習 |
*自111學年度起,碩士班實習取消必修,三人以上可選修實習。